
易車訊 近日,我們從相關渠道獲悉,此前特斯拉因為涉嫌銷售欺詐被車主告上法庭,最近法院終審結果已經出爐,特斯拉敗訴,被法院判處賠償車主70多萬,車主獲得“退一賠一”賠償。

此案詳情據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《李知龍、特斯拉汽車銷售服務(溫州)有限公司產品責任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》記述,因為原告花費77.82萬購買的特斯拉Model X存在驅動電機型號證書不一致的問題,所以將特斯拉告上了法庭,並要求“退一賠三”。
在雙方分別舉證後,法院一審判決結果,特斯拉原價退車,退還購車費77.82萬,向李知龍賠償經濟損失18萬,賠償保險費1.627506萬,一審案件受理費3.1833萬,李知龍承擔1.5萬,特斯拉負擔1.6833萬。
但是,對於一審判決結果,雙方均不服,並進行了上訴。
最終,法院二審判決結果,本院綜合考慮民事行為的誠實信用原則、當事人過錯程度、車輛不能正常上牌使用的事實、李知龍為維權產生的訴訟費、律師費等費用以及雙方的調解情況,判令由特斯拉溫州公司賠償李知龍經濟損失77.82萬。
同時,保險費用也有特斯拉原價賠償,一審案件受理費3.1833萬,由李知龍負擔1.2879萬,由特斯拉汽車銷售服務(溫州)有限公司負擔1.8954萬,二審案件受理費2.75168萬,由李知龍負擔1.11318萬,由特斯拉汽車銷售服務(溫州)有限公司負擔1.6385萬。
責任編輯: 趙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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